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邱立艳)劳动争议案件关乎民生之本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职责的充分体现。近日,涟源法院安平法庭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,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,切实维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原告谭某于2023年1月31日入职涟源市某幼儿园,担任了配班老师一职。但因身体原因,谭某一直未去上班,直至2023年3月1日才正式到岗工作。2023年7月15日,谭某又因怀孕提出休假,经与幼儿园协商,双方解除劳动关系。后原告谭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,要求被告支付其非法裁员的经济补偿金、未签订劳动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赔偿。
安平法庭庭长邱立艳接手该案后,经过仔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,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发现,谭某在任职期间与被告幼儿园的园长相处融洽,双方并未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。
在详细了解原告谭某的真实想法后,邱立艳多次与被告幼儿园的负责人联系,告知其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及责任。经过多次沟通,幼儿园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调解,但因幼儿园并不存在盈利目的,希望原告谭某能适当下调赔偿金额。
于是邱立艳与原告谭某积极沟通,将被告的诚恳态度告知原告,希望其在调解过程中能适当让步。
“我也理解幼儿园的难处,考虑到幼儿园的实际情况,我愿意做出让步。”谭某也很爽快地答应了被告方的请求。
最终,在邱立艳的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兑现。
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的妥善化解,不仅关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,更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息息相关。涟源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优势,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平衡并重的理念,扎实有效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,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推进更多劳动争议及时、高效化解,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、稳定就业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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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